永城诉讼保全
永城诉讼保全对诉讼保全担保的相关介绍:
关于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目前业界尚无统一的定义,天津诉讼保全,笔者大胆根据现有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模式下一个定义。所谓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就是在民事诉讼中,被保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之前,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被保险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对于由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永城诉讼保全
永城诉讼保全对诉讼保全的相关介绍:
对保单保函的风险评估
目前,法院与保险公司之间在对保单保函的认识上存在歧义。有的法院认为,保单保函就是保证担保,符合保全担保的要求。保险公司则认为,保单保函是以保单的权利向法院提供担保。争议的关键在于,保单保函是否具有担保能力。另外,保全担保不同于民事担保,保全担保由民事诉讼法调整,由法院对担保能力进行重点审查,以此**赔偿能力,实现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民事担保中允许和可能出现的商业风险,决不允许在诉讼保全中出现,所以,法院对保全担保能力的要求较高。基于以上原因,必须对保单保函的风险予以评估。